時事評論
2017年2月8日 星期三
【釋字短評】第745號解釋
今日大法官公布745號解釋,認定所得稅法關於薪資所得的部分不允許實額扣除費用到規定違憲,並規定兩年後失效。
本號解釋將為廣大的受薪階級帶來福音!
從現在開始要養成保留各種費用收據的習慣吧!
釋字網址:
http://www.judicial.gov.tw/constitutionalcourt/p03_01_1.asp?expno=7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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