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長髮男警被記18支申誡 保住工作卻吃「考丙」】 葉繼元的律師郭德田指出,葉於103年被記了36支蓄髮申誡,但當年他的功獎多,獎懲相抵未達免職標準,隔年保二派他去核四廠,勤務為站哨與巡邏,造成他104年僅2支嘉獎,卻有18支蓄髮與2支違反勤...
由馥詠德章法律事務所貼上了 2017年9月27日
2017年9月27日 星期三
【長髮男警被記18支申誡 保住工作卻吃「考丙」】
葉繼元的律師郭德田指出,葉於103年被記了36支蓄髮申誡,但當年他的功獎多,獎懲相抵未達免職標準,隔年保二派他去核四廠,勤務為站哨與巡邏,造成他104年僅2支嘉獎,卻有18支蓄髮與2支違反勤務規定申誡,相抵後為18支申誡,原要被考績委員會免職。
勞動部接獲陳情,立刻發函給警政署,要求不得大量且密集懲處,保二在105年9月撤回一支蓄髮申誡,葉繼元的申誡數降為17支,低空飛過,但2個月後,得到了考績丙等。
郭德田質疑,警察體系對女性員警髮式無嚴格規定,對男性卻有,是否有其必要性?他認為,髮式只要整齊乾淨,最重要的還是要看葉繼元有無負擔警察勤務的能力。
郭德田指出,葉的考績報告中,寫出評核是依據「綜合考量」,過於模糊,既然保二已自行撤回蓄髮申誡,基於行政自我拘束原則,打考績時,必須把蓄髮申誡扣除的分數加回來,數字才會正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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